周聯華
很多人開始注意到,在教會中使用的詩歌本裡面,歌詞中往往將指向上帝或耶穌的第三人稱,用「祂」來表示,與指向一般人的「他」作為區別。坊間的文章在提及上帝或神明時,也是如此。於是信徒也轉而詢問,那麼聖經裡面是怎麼用的呢?在論及耶穌和上帝時聖經都用「他」。
有人建議正在進行中的「和合本修訂版」應該慎重考慮使用「祂」來指稱上帝或耶穌。對這個問題,和合本修訂委員會有不一樣的看法。使用「祂」是為了尊稱,現在的人提到上帝或耶穌使用「祂」或許還可以,但放在歷史的脈絡中,特別是在聖經裡,則會造成一些困擾。
首先,絕大多數的外文聖經譯本,包括新出版的主要西方譯本,在使用「上帝或神」的代名詞時,很少用大寫的字母。以英文來說,並沒有用He,而用he。同樣地,當指稱「耶穌」的代名詞時,也沒有使用大寫的字母。當然並不表示外文如此,中文也必須跟隨;而是要問,它們究竟根據什麼樣的理由不用大寫的字母。我們必須承認外文比較重視文法的結構;而中文自有一套語文的標準。這不屬優劣的範圍,乃是各有所長。既然注重文法的外文聖經,譬如說英文版的God和Jesus的代名詞都沒有用大寫字母,一定是有原因的。
「上帝」代名詞如果用「祂」,問題較少;但是如果「上帝」用「祂」的話,就牽涉到另一個問題:就是「耶穌」的代名詞,是否也要用「祂」?假如不用「祂」來指耶穌,事關耶穌的「神性」,茲事體大。如果當「上帝」用「祂」而「耶穌」用「他」,這會牽涉到「上帝」與「耶穌」,也就是「父」與「子」是否不同等的問題,如此就會再興起教會歷史中無從解決的老問題。
「父」與「子」的對等關係辯論了許多年,沒有一個結果。當時在451年的迦克墩信經(Chalcedon Creed)規定了許多信條,今人毋須再提舊事,和合本修訂本委員會認為不必用「祂」或「他」來分別聖父與聖子,以免再度興起任何的神學辯論。也許有人說,耶穌在世的時候用「他」;復活升天以後用「祂」。這也同樣有困難,正像聖經公會出版「耶穌的言語用紅字」一樣的困難。誰來決定哪一句話是耶穌講的,那一句話是「編者的旁白」。同樣地,誰可以決定何時耶穌用「祂」?何時用「他」?
即使我們以耶穌的復活當作分界線:他在世公開傳道的時候為「他」,復活以後用「祂」,還是會有一段難以劃清的「尚未升天」的模糊時期。然則,最大的困難是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用那一個代名詞,「祂」乎?「他乎」?用了「祂」會重演歷史上「天父受苦」的神學爭論的覆轍,還會成為異端;用了「他」,人人會問,天下哪有如此巨「人」能擔當世人之罪,使我們脫離死亡進入永生?其必為「神」也,如此不是該用「祂」嗎?不論是用「他」或「祂」都會引起難以解決的問題。
英文新欽定本(NKJ)裡面提到上帝的時候,的確是用大寫的He/Him/His,而提到耶穌的時候也一樣用大寫處理。從耶穌的出生到死亡一直到復活都用He/Him/His。這種引用方式可能會讓人誤以為耶穌只有神性沒有人性,這又是教會歷史中備受爭議的神學議題。
假如用「祂」,那麼在第二人稱的時候,就該用「祢」。無論魔鬼、敵對「祂」的人,一律用「祂」或「祢」方為統一。可是「祂」雖普及,而「祢」卻不那麼流行,那又怎麼辦呢?
「祂」字在香港和台灣,特別是教會人士和基督教機構,用得普遍,但在大陸並非如此,「祂」字沒有那麼普遍。辭典中也沒有「祂」字的出現,表示目前「祂」並不是一個正式的字。因此在文章中,對上帝,耶穌,聖靈的代名詞用「祂」,尚能接受。但在聖經裡,由於牽涉到神學的解釋和引用,謹慎一點,還是用「他」比較妥當。
【本文作者為台灣聖經公會董事】